鼓勵工業企業兼并重組 我市出臺指導意見
發布于:2018-03-09 03:03作者:財通集團閱讀量:5704
為積極引導和鼓勵我市工業企業轉變發展方式,著力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我市出臺《關于鼓勵工業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 》。現對文件進行解讀。
第一部分是指導思想,明確了堅持企業主體地位,有效調動企業積極性,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
第二部分是目標任務,明確了兼并重組工作中的四個方面的核心任務。
第三部分是重點領域,規定了鼓勵兼并重組企業的范圍,兼并重組后的整合方向。
鼓勵兼并重組企業范圍:一是我市上市公司、龍頭企業和重點行業。優先在市內開展兼并重組,帶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以形成優強企業主導、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產業格局;二是要求我市對外開展跨區域、跨國并購的企業。要通過并購直接獲取技術、人才、市場、品牌,擴大市場容量,提高國內、國際影響力;三是鼓勵境外企業、資本,通過兼并重組我市企業的形式實現對我市的投資。重點引進央企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企業、資本參與我市企業的兼并重組。
整合方向:明確了不僅是企業資產的簡單重組,更是要注重兼并重組企業的文化融合,鼓勵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優化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配置,實施業務流程再造和技術升級改造,加強管理創新,實現優勢互補、做大做強。
第四部分是政策保障,從產業引導、財政支持、稅收政策、土地政策、職工安置政策、環保政策、公共服務政策、整合現有支持政策等8個方面明確了對企業兼并重組的支持政策,特別是:
財政政策:一是設立30億元焦作市兼并重組投資發展基金。由市級投融資平臺作為主要出資人,吸引民間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基金主要投資于我市轄區內擬實施并購的企業、重整重組企業,為兼并方實施并購重組提供資金支持,以股權、債權向重整重組企業注入資金等方式助力并購重組工作;二是設立2億元兼并重組貸款貼息專項資金。該資金專門用于實施兼并重組企業的貼息和信貸獎勵補助。各縣(市)區、示范區財政也應結合本地實際,安排相應的資金用于實施兼并重組企業的財政貼息和信貸獎勵補助;三是規定了對我市企業兼并重組市外企業并將企業總部(或區域獨立法人總部)遷入到焦作的企業,自新公司注冊地變更完成之日起三年內,受益財政每年按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0%獎勵企業;對并購焦作市內企業的,自財務報表合并之日起三年內,受益財政每年按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計算基數以兩企業上年度納稅地方留成部分之和為準)的10%獎勵企業。
稅收政策:明確了各級財政、稅務部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稅收優惠。
土地政策:明確了各級政府土地儲備機構有償收回企業因兼并重組而退出的土地;涉及因城區搬遷改造需要搬遷工業項目的,可收回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并為原土地使用權人重新安排工業用地。
職工安置政策:明確了兼并重組企業要按時支付職工各類應繳費用,妥善辦理社會保險變更、接續等手續;企業所在地政府要落實失業保險有關政策;兼并重組企業的失業人員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及相關就業扶持政策,退休人員原則上移交給當地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
第五部分是健全機制,規定了市場體系建設、消除區域障礙、放寬資本準入等。
相關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鼓勵工業企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